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实行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和内容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展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一)分三个阶段办理。可按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 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依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二)分两个阶段办理。按照“0.000以下”和“0.000以上”两个阶段依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三)分一个阶段办理。即直接申请办理工程整体施工许可手续。二、相关条件及需提交材料(一)分三个阶段办理。1.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手续,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且施工图设计完成,即可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阶段施工许可申请表;建筑工程用地手续;修建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