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养鸭场(户)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养鸭场(户)污染整治,提升我镇流域水质,打赢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目前,我镇河道存在养鸭现象,养殖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已成为境内河流污染源之一,对我镇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我镇高度重视养鸭场(户)污染整治工作,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彻底取缔河道养鸭,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养鸭场(户)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同时引导推广无水面环保养殖技术,促进全镇鸭养殖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工作任务(一)整治对象本方案中的养鸭场(户)是指存栏50羽(含50羽,下同)以上的养殖场(户),规模养鸭场是指存栏2000羽及以上的养殖场(户)。存栏50羽以下的家庭散养户,不列入整治对象,但必须实行圈养。(二)养殖区域划分1禁养区范围(1)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各100米范围内;(2)人口集中地区、集镇中心区、学校、卫生院(所)等人口集中区域周边100米范围内;(3)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