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对各区县体育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评分标准数据来源备注1、公共体育服务(30分)1.1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及增幅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得2分,每少0.1平方米扣1分(不到0.1平方米按0.1计算),扣完为止。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单位年增幅达到3%以上得2分,2%3%得1.5分,1%-2%得0.5分,1%以下不得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的单位年增幅达到5%以上得2分,3%5%得1.5分,1%-3%得1分,1%以下不得分。以省体育局统计为准1.2年度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公共体育“一场两馆”覆盖率3完成年度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数,得2分,未完成任务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区县公共体育“一场两馆”建有率达100%以上,得1分,未建有,不得分。以省、市体育局统计为准1.3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含学生)29.5%,得1分,每下降0.1%扣0.1分,扣完为止;比上年度增幅达到0.5%以上,得1分。以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