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完善综合窗口、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二、考核范围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和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考核对象分为三类:进驻部门、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驻部门工作人员,实行分类考核。三、考核内容(一)进驻部门:主要考核事项管理、服务质量、工作协作、服务监督和人员管理等。(二)综合窗口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四、考核分值构成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一)月度考核分数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不超过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二)季度考核分数为三个月的平均分。(三)年度考核为四个季度平均分,进驻部门获得季度“文明示范窗口”奖励的,在进驻部门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