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地坑式垃圾集装箱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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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滨海县地坑式垃圾集装箱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HCGG201706006招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二 一 七 年 七 月1招标文件备案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意见:滨海县地坑式垃圾集装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CGG201706006)招标文件已备案。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监督投诉电话: 0515841980062提 示一、在签署投标文件和投标前,投标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2、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市县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阅读过本招标文件,并确知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二、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文件、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四、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五、招标人: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胡爱玲18012588336、王建13961910897六、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

3、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东斌 18052982078七、招标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尚海 0515-841980063第一部分 招标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地坑式垃圾集装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不少于5个地坑式垃圾集装箱业绩

4、,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相关指标的,须采购方出具证明。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二、招标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地坑式垃圾集装箱30只。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供货期限:45日历天。3项目地点: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5质量标准:合格。6预算金额:85万元。三、招标文

5、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1.获取时间:2017年8月2日8时30分-2017年8月9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 23日15时30分00秒;2、开标时间:2017年8月 23日15时30分00秒;4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4、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

6、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如在之前招标的项目(编号为:BHCGG20

7、1706006)中投标保证金未退者,本次投标继续有效。5.2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5.3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8、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和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5.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5.7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5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

9、理。(1)无故放弃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5)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7)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其中,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书和业绩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予以公示三个月至

10、三年,公示期间,滨海县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六、招标答疑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8月 7 日11时00分00秒;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或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22日15时00分00秒前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采购单位,联系采购方负责人王建(13961910897)进行现场踏勘并索取经采购方负责人签字或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的考察记录。投标人须将考察记录放进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应主

11、动向采购方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八、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5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投标报价。如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少于3个的,将重新招标。九、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满半年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备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十、开标、评标及定标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

12、举行。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2.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经济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须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其审查方可合格,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2.2符合性、技术性评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书进行符合性、技术性评审,主要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供货(服务)期限、配置及服务的要求是否满足等,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有效,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3商务性评审对符合性和技术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审查和排序。评审应当遵循: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当单

14、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合价累计数与总价不一致时,修改总价。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格,投标人拒绝修正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报价(如有修正,以修正后的评标价格为准,下同。)高于招标人7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等于或低于最高限价的作有效报价。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4定标除符合性、技术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之外,其余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报价最低者不止一个,则通过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

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作修正的,则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格。评标价格若高于其原投标报价的,则原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若低于其原投标报价的,则评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本招标文件未述及事宜,由评委会根据招标事项的总体客观要求现场确定;评标结束后,公布评标结果,并进行公示。十一、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不应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无法澄清或不澄清者

16、,以有利于招标方为原则。十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5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列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9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10.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12.评委会认定应予以废标其他情形的。十三、中标通知、供

17、货合同的签订1根据评标委员会拟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发中标通知书。8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须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如为中标人原因逾期作违约论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十四、质量保修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二年。如生产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十五、有关说明1投标后投标单位不得撤销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评标委员会保留拒绝全部投标的权利,投标文件不予退还。3.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

18、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4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产生分歧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标书中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5.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1)国家发改委、国家经信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2)江苏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3)盐城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财政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4)滨海县财政局、公共资

19、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6针对投标人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所支付的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经查投诉失实的,由投诉人承担相应费用;投诉属实的,则由被投诉人承担。(2)以上费用在投标保证金中先行列支,已支付的调查取证费用由过错方补足。(3)过错方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第二部分 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地坑式垃圾集装箱:1、垃圾箱长3.4米,宽2.1米,高1.53米。2、垃圾箱必须和招标方现有车辆配套。3、垃圾箱外表必须有PVC防腐处理,厚度不低于1.5mm.4、垃圾箱

20、箱体钢板厚度不低于2.5mm,顶部花纹板厚度不低于4mm。5、须与招标人原有的地坑式垃圾转运车配套使用。备注:1、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 22日15时00分00秒前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采购单位,联系采购方负责人王建(13961910897)进行现场踏勘并索取经采购方负责人签字或滨海县城投环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的考察记录。投标人须将考察记录放进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应主动向采购方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投标人所投货物须优于或等同于上述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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