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本项目采用设计-勘察- 施工一体化承包模式的理解投标人应详细阐述本项目中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的工作内容、责任、承担的风险、工作流程等方面内容。一、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1、合同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方要提出书面报告,由总包方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分包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2、 进场准备工作 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 3 天内,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地
2、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监 A-02、监 A-03) ;同时报送工程开工报告 (地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监 A-09) ; 进场的分包方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质安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全生产合同,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并报送复印件。标准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地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监 A-04) ;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总包方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方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 (地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监 A-06)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总包方协调安排。3、 开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总包方、监理、业主审批通
3、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日期为准,实际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那么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他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施工中,总包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计划安排,向分包方书面下达各工序的最迟开工时间和最迟完工时间,以便统一协调施工进度。4、 施工过程管理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1.1 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由技术部和工程部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层施工,如无法分层,则每层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的施工混乱、打乱仗而
4、延误工期。1.2 涉及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承包统一审核,各分包商积极参加,由工程、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孔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他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1.3 工期问题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
5、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工期的延误执行合同规定。1.4 配合问题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两天填报用水用电审批表,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生产科(组)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本工程承包质量管理
6、任务将主要是针对各分包商分别负责的系统功能质量的监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最终产品质量跟踪而展开的。在施工中,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2.1 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商的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2.2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2.3 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商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在第一时间(24 小时内)填报 材料/构配件报验单 及工程设备报验单 (地方建设监理
7、统一用表,监 A-07、监 A-08) ,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2.4 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首先,各分包商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三检制 (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证付款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 2.5 成品、半成品保护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
8、经验收后,分包商即组织人力、物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指派专人看护直至交付业主使用为止。对分包单位的工期管理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技术、工程部门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必须实现投标书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3.1 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等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3.2 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
9、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3.3 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报监理和业主签认。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如果工程建筑面积较大,专业分包单位较多,为确保施工正常有序的进行,各分包商应做到以下几点:4.1 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我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如:人员登记制、人员进出场制度、区域通行证制度、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商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4.2 分包商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保卫
10、人员,对本方的材料库房、成品、半成品进行看护;分包商的现场安全员名单须书面报总包方,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如机械操作、用电操作、高空作业等) ,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4.3 分包商必须遵守合同中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喧哗嬉闹,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任用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居住在大楼内的施工人员不得生火做饭,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垃圾集中入桶,禁
11、止随地乱扔。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5.1 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5.2 分包商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一式六份原件(用本行业的标准表格,黑色单面复写纸,黑色水心档案笔填写)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即及时准确不得作假;并保证竣工验收时资料无问题。5.3 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商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
12、方,标准表格使用工程质量报验单 (地方建设监理统一用表,监 A-10) ,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5.4 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商的联系函一式 3 份原件报总包方;总包方以通用申报表形式(将 1 份分包商联系函附后)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在 48 小时内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5、工地例会制度往往工程的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并且分包单位较多,为了协调好工作,每周某天(最好周二)下午 3:00 准时在总包单位开一次现场协调会: 每周的协调会,各分包商本项目负责人及具体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时到会。无故
13、不来或迟到者,将进行罚款处理,如因不参加会议而影响现场施工的,责任自负;届时监理、业主一同参加,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所有分包商必须根据已审批的进度计划,排出每周工作安排(由总包方提供样表) ,每周一报送总包方(一式三份) ,在协调会将对上周工作、本周安排进行总结和协调。如果每周一次的协调会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总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增加协调会,届时临时通知各分包单位。二、施工总承包责任1、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承担施工配合、协调及总包管理义务,负责对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竣工资料的归档与整理等进行管理,承包人、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就各专业工
14、程分包单位所存在的任何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前述义务时,如需发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或其它协助,承包人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申请。 2、对于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承包人必须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提供以下的配合内容:(一)督促、协助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的提交,并负责收集整理竣工资料、检查报验资料的准确性与齐全性,以承包人的名义向发包人报送。但法律法规要求须具备规定专业资质而承包人又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承包人对各专业承包人履行了督促、协助义务的除外。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及与承包人无直接关系的专业承包人的自身相关质量、安全、工期责任与承包人无关。(二)提供现有垂直运
15、输及外脚手架供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承包人须协调好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的时间,在本合同工期内确保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供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使用时间能满足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各专业工程对垂直运输、外脚手架的使用须符合承包人主体工程进度的整体安排。(三)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将垃圾及余泥归堆放至承包人指定的地点(但发包人与承包人指令出现矛盾的,以发包人的为准),由承包人负责外运;若发现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工程师的见证下,承包人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
16、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发包人应在有关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承包人。情节严重的,承包人有权在例会中对其通报批评,甚至扣除违约金。(四)根据各专业工程的开工日期及时提供相应工作面。(五)负责各专业工程完成后在主体结构留下洞口的填塞收口收边工作。(六)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场地供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搭设临时仓库。3、除以上所列举的配合内容外,根据各专业工程的特点与需要,承包人还须分别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提供以下具体配合项目:(一)燃气工程:1.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箱边填塞及收口收边工作;2.墙体预留洞口(按施工图预留,如需承包人进行套管预留,套管费用另计);3.
17、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非正常破损除外)的修补及清理;4.负责接地保护总接线点的预留;5.燃气穿墙套管预埋时提供施工配合,并负责套管外壁与结构间的封堵。(二)强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电信、电视、宽带网等)工程:1.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非正常破损除外)的修补及清理;2.负责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3.洞口预留(按施工图预留,如需承包人进行套管预留,套管费用另计);4)弱电部分管井的封堵(须专业封堵除外)。(三)消防工程:1.负责管道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洞口填塞及收口收边工作;2.墙体预留洞口(按结构施工图预留,如需承包人进行套管预留,套管费用另计);3.施
18、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非正常破损除外)的修补及清理;4.负责防雷接地总接线点的预留。(四)永久供电工程:1)负责线路和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2)配合对现场成品及半成品保护;3)施工完毕后墙体、楼板局部破损(非正常破损除外)的修补及清理。(五)发电机采购安装及环保工程:1.提供防雷接地总接线点;2.机房内承包人设置环保设施需增加的砖墙砌筑等建筑工程施工,砌体施工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定额计取。(七)机械车库采购及安装工程:1)配合对停车设备安装中的所有收边、设备底坑的排水、水泥砂浆的回填及粉光等工作;(八) 其他未指明的分部分项工程且需承包人提供配合的专业工程为工程造价(设
19、备制作安装类工程为安装费用)的2%。4、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自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进场至退场期间,承包人应配合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做好其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有证据证明承包人施工操作或其雇员直接行为造成专业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损坏、丢失,则其修复、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在提交给发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各专业工程的进场时间与合理工期(最终以承包人项目部发出的进场时间为准)。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相关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无法按时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在施工场地及其它相关条件已能满足专业工程施工条件时,承
20、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专业工程进场施工申请,经工程师现场考察,认为确已符合相关专业工程施工条件时,由工程师通知相关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提出专业工程进场施工申请,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7、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在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承包人应与其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承包人未办理场地移交手续,或场地移交时相关事项未予明确的,一切不利后果与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承包人负责一次土建修补工作,因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错误而导致的
21、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则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或费用签证另计。9、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发包人工程师须督促其与承包人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三、承担的风险1、质量责任方面施工总承包方式下,一般由业主负责设计,承包人按图施工。而工程总承包方式下,除合同规定由业主承担责任(如业主对其预期目的、竣工试验标准和性能标准等要求所作的说明)外,承包人负责设计,并对业主要求(包括设计标准和计算书)的正确性负责,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因此大大增加。 2、工期责任方面施工总承包方式下,通常由于非承包人原因所致延误,承包人不承担责任。而工程总承包方式下,工期相对具有确定性,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以及流行病、政府行为等风险因素则作为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发生该类风险时,工期不予调整。 3、合同价款方面施工总承包方式下,根据不同的价格确定方式合同价款存在不确定性。而工程总承包方式下合同价款具有相对确定性,除合同另有说明(如达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程度等)外,合同价款对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不予以调整。 综上,与施工总承包相比,工程总承包中承包方几乎承担了建筑过程的全部风险,施工总承包方式下的勘察、设计以及甲供料原因等所致延误风险此时已从业主处转移到总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