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 选 择 题 ( 81 题 )( 一 ) 单 选 ( 41 题 )1、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 A、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2、 C、 市 、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的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工 作 。3、 B、 市 城 乡 建 设 局 为 本 市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 市 房 屋 征 收 办 公 室 具 体 负 责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收 与 补 偿 的 日 常 工 作 。4、 市 、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将 征 收 补 偿 方 案 公 布 , 征 求 公
2、共 意 见 , 征 求 期 限 不 得 少 于C、 30 日 。5、 征 收 补 偿 方 案 由 C、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拟 定 , 报 市 、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6、 在 无 市 场 依 据 或 市 场 依 据 不 充 分 , 而 不 宜 采 用 其 他 估 价 办 法 进 行 估 价 的 情 况 下 , 可 采 用B、 成 本 法 作为 主 要 的 估 价 方 法 。 7、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 A、市、县级人民政府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我市规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 B、500 户以上的,应当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9、D、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3、,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10、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B、1 年。11.下 列 对 做 好 信 访 工 作 , 认 真 处 理 来 信 、 接 待 来 访 , 倾 听 人 民 群 众 的 意 见 、 建 议 和 要 求 , 接 受 人 民群 众 的 监 督 , 努 力 为 人 民 群 众 服 务 职 责 的 承 担 主 体 表 述 完 全 正 确 的 是 C.各 级 人 民 政 府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府 工 作 部 门 。12.根 据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 对 已 经 或 者
4、 依 法 应 当 通 过 诉 讼 、 仲 裁 、 行 政 复 议 等 法 定 途 径 解 决 的 信 访 事项 , 人 民 政 府 信 访 工 作 机 构 应 当 A.登 记 , 但 不 予 受 理 , 并 告 知 信 访 人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程序 向 有 关 机 关 提 出 。 13.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统 一 领 导 、 部 门 协 调 , 统 筹 兼 顾 、 标 本 兼 治 , 各 负 其 责 、 齐 抓 共 管 的信 访 工 作 格 局 , 通 过 联 席 会 议 、 建 立 排 查 调 处 机 制 、 建 立 信 访 督
5、 查 工 作 制 度 等 方 式 , A.及 时 化 解 矛 盾 和 纠 纷 。 14.根 据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 行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在 处 理 信 访 事 项 过 程 中 ,C.作 风 粗 暴 , 激 化 矛 盾 并 造 成 严重 后 果 的 ,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15.根 据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 信 访 事 项 已 经 受 理 或 者 正 在 办 理 的 , 信 访 人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向 受 理 、 办 理 机关 的 上 级 机 关 再 提 出 同 一 信 访 事 项 的 , 该 上 级 机 关 C.不 予 受 理 。 16.根 据
6、 信 访 条 例 规 定 , 涉 及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行 政 机 关 的 信 访 事 项 , 由 所 涉 及 的 行 政 机 关 协 商 受理 ; 受 理 有 争 议 的 , 由 B.其 共 同 的 上 一 级 行 政 机 关 决 定 受 理 机 关 。17.行 政 机 关 应 当 作 为 而 B.不 作 为 , 侵 害 信 访 人 合 法 权 益 , 导 致 信 访 事 项 发 生 ,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对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
7、 构 成 犯 罪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18.国 家 信 访 工 作 机 构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政 务 信 息 网 络 资 源 , 建 立 全 国 信 访 信 息 系 统 , 为 信 访 人 A、 在 当 地 提 出 信 访 事 项 、 查 询 信 访 事 项 办 理 情 况 提 供 便 利 。19.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信 访 工 作 机 构 收 到 信 访 事 项 涉 及 下 级 行 政 机 关 或 者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 按 照“属 地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 D、 直 接 转 送 有 权 处
8、理 的 行 政 机 关 , 并 抄 送 下 一 级 人 民 政 府 信访 工 作 机 构 。 20.涉 及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行 政 机 关 的 信 访 事 项 , 由 所 涉 及 的 行 政 机 关 A、 协 商 受 理 。21.对 于 可 能 造 成 社 会 影 响 的 重 大 、 紧 急 信 访 事 项 和 信 访 信 息 , 有 关 行 政 机 关 应 当 C、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依 法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防 止 不 良 影 响 的 产 生 、 扩 大 。22.就 受 理 信 访 事 项 的 数 据 统 计 、 信 访 事 项 涉 及 领 域 以 及 被 投
9、 诉 较 多 的 机 关 等 事 项 ,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府 信 访 工 作 机 构 应 当 向 C、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定 期 提 交 信 访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23.信 访 工 作 应 当 在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领 导 下 , 坚 持 A、 属 地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 依 法 、 及 时 、就 地 解 决 问 题 与 疏 导 教 育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24、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条 例 是 2011 年 1 月 19 日 , 经 D、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的 。25、
10、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条 例 自 B、 2011 年 1 月 21 日 起 施 行 。26、 盐 城 市 国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暂 行 办 法 自 施 行 。27、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可 以 委 托 B、 房 屋 征 收 实 施 单 位 承 担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的 具 体 工 作 。28、 A、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对 房 屋 征 收 实 施 单 位 在 委 托 范 围 内 实 施 的 房 屋 征 收 和 补 偿 行 为 负 责 监 督 。29、 盐 城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管 辖 区 域 内 的 国
11、 有 土 地 上 房 屋 征 收 与 补 偿 工 作 由 B、 市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30、 征 收 符 合 住 房 保 障 条 件 的 个 人 住 宅 的 , 应 当 优 先 给 予 住 房 保 障 。 具 体 办 法 由 D、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市 制 定 。 31、 B、 市 、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制 定 补 助 和 奖 励 办 法 , 对 被 征 收 人 予 以 补 助 和 奖 励 。32、 房 屋 征 收 评 估 办 法 由 D、 国 务 院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 33、 被 征 收 人 仅 有 一 处 住 房 且 可
12、能获 得 的 货 币 补 偿 金 额 低 于 征 收 补 偿 最 低 标 准 的 , 应 当 按 照 征 收 补 偿 最 低 标 准 予 以 补 偿 。 征 收 最 低 补 偿标 准 由 C、 设 区 的 市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34、 被 征 收 人 对 评 估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自 收 到 评 估 报 告 之 日 起 C、 10 日 内 , 向 房 地 产 评 估 机 构 申 请 复 核 。35、 房 地 产 价 格 评 估 机 构 或 者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出 具 虚 假 或 者 有 重 大 差 错 的 评 估 报 告 的 由 C、 发 证 机 关 责 令限
13、 期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36、 征 收 补 偿 协 议 订 立 后 , 征 收 部 门 与 被 征 收 人 应 当 按 协 议 约 定 履 行 , 一 方 当 事 人 不 履 行 补 偿 协 议 约定 义 务 的 ,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可 以 依 法 B、 提 起 诉 讼 。38、 住 宅 房 屋 搬 迁 补 偿 费 标 准 为 B、 10 元 / 。39、 老 城 区 和 建 成 区 的 临 时 安 置 补 偿 费 标 准 分 别 为 C、 12 和 10 元 / 月 。40、 A、 地 板 不 属 于 房 屋 附 属 设 施 。41、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协 议 由
14、D、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与 被 征 收 人 签 订 。( 二 ) 多 选 ( 40 题 )1、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决策民主 B、程序正当 C、结果公开:2、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均应当符合下列那些条件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3、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 B、征收补偿方案 C、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 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 A、房地产权属 B、房地产区位 C、房地产用途D、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5、我市 A、房屋征收重大政策出台前
15、和 C、房屋征收决定前都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6、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坚持 A、以人为本 B、科学发展 C、民主法制 D、客观公正原则。7、房屋征收决定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为 A、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B、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C、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其它方面的情况 D、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预防措施:8、房屋征收调查人员一般应包括 A、征收部门 B、征收实施单位 C、评估机构 D、基层组织。9、房屋征收调查登记主要采取 A、调取档案 B、入户调查 C、根据调查登记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方式进行。10、房屋征收范
16、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A、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B、改变房屋土地用途,转移房屋所有权,设定房屋抵押权以及租赁房屋;C、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D、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11、 贯彻信访条例是为了 A、维护信访秩序 B、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C、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12、 A、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 B、乡、镇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17、。13、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 A、科学决策 B、依法履行职责 D、民主决策 ,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 A、有利工作 B、方便信访人 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15、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 A、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 B、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C、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D、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 A、联席会议 B、建立排查调
18、处机制 D、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 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17、B、被征收房屋装饰装潢 C、因房屋被征收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 D、机器设备、物资搬迁 补偿费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18、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 B、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 C、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 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19、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 A、协商 B、调解 C、听证 D、咨询 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20、信访人对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B、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
19、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D、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E、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2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 A、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B、及时妥善处理 C、恪尽职守、秉公办事 D、宣传法制、教育疏导 ,不得推诿、敷衍、拖延。22、对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A、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B、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C、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A、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B、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 。24、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同时符合 A、房屋为合法建筑 B、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许可证件 C、因房屋被征收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 条件。25、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目的是为了 A、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活动 B、维护公共利益 C、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 26、实施结果公开的有利于 A、堵塞暗箱操作,防止房屋征收
21、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征收补偿款。B、增加房屋征收透明度和公信力,预防和减少侵权渎职犯罪的发生。 C、审计机关对征收补偿费用进行监督。 D、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促进公开、公平、公正。27、A、各县(市)人民政府 B、亭湖区人民政府 C、盐都区人民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8、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的职责主要有:( A、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修改 B、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C、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9、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包括: A、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B、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 C、与
22、被征收人签订补偿方案。30、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 A、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 B、停产停业期限 确定。31、对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有 A、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B、同级财政部门 C、同级国土资源部门 D、同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32、房屋征收的程序中包括 A、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 B、开展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C、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 33、房屋征收的程序中包括 A、提出房屋征收申请 B、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C、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实施房屋征收评估。34、对被征收
23、人给予的补偿应当包括:(A、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B、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 C、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 D、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35、因旧城区改建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B、提供改建地段的房屋 C、提供就近地段的房屋。36、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A、补偿方式 B、补偿金额 C、支付期限 D、过渡方式。37、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A、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户 C、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 等材料。3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 A、暴力、威胁 B、断水、断电、断气 D、断路、堵路 等非法方
24、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39、 A、市、县级人民政府 B、房屋征收部门 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40、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及户籍内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的给予适当补助,户籍内家庭成员包括 A、配偶 B、直系亲属 C、合法收养关系人员 D、合法监护关系人员。二 、 名 词 解 释 ( 共 29 题 )1、被征收房屋价值答: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
25、影响。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答: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和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的具体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需报经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答:接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的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4、假设开发法 答:是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
26、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一般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5、房屋征收调查登记答:为准确评估房屋征收补偿成本,确保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对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登记的工作,调查登记一般在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6、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答: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对实施房屋征收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房屋征收活动顺利实施。7、房地
27、产估价答: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8、旧城区改建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 31 条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9、保障性安居工程答: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各种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商品住房等,主要包括: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和垦区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10、市场比较法答:是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将估价对
28、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11、什么是信访答: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12、信访终结答:是指部分信访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申请信访复查复核,或无视复查复核意见的效力,持续缠访、闹访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对信访事项主动核查,提出终结性处理结论。13、什么是群访、集访答:群体访是指二至四人为同一问题群体到党政机关上访的
29、活动。集体访是指五人以上为同一问题集体到党政机关上访的活动。14、什么是信访复查、复核答: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复查单位受理后,30 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原则,再申请复查的上一级单位进行复核。如果对复核意见仍不同意,信访程序就走完了,信访部门就不再受理了。15、什么是“零”报告制度答:零报告制度就是从初次上报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这个上报报表时间是上级
30、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某时段内的最新情况。16、应急预案答: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17、延期办结答: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8、信访登记答: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
31、理由。19、回避制度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0、首问负责制答:首问负责制是指当事人向行政机关和服务单位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时,由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的责任制度。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单位(包括各室、所、中心)为首问负责单位;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21、房屋征收部门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22、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答:接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答: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征收国有土地
32、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的活动。24、被征收房屋价值答: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25、停产停业损失答: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26、货币补偿答: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市场评估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劝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27、产权调换答:是指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28、附属设施答: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
33、筑或构筑物。29、违法建筑答: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三、简答题(共 34 题)1、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可以实施房屋征收的公共利益需要,主要有哪几种情形?答: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
34、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2、房屋征收应当遵循的程序主要有哪些?答:(一)提出房屋征收申请;(二)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结果;(三)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四)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五)开展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专户存储征收补偿费用;(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八)实施房屋征收评估;(九)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或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十)对被征收房屋实施拆除。3、我市规
35、定,征收申请人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有哪些?答:(一)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材料;(二)国土部门出具的征收范围内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材料;(三)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范围用地符合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要求的证明和征收范围红线图;(四)旧城区改建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还需提供项目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五)依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我市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主要有哪些?答:(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转移房屋所有权、设定房屋抵押权以及租赁房屋;(四)以被征收
36、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5、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一)征收的依据;(二)征收的范围;(三)签约期限;(四)征收补偿政策标准;(五)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六)补助和奖励办法;(七)其他应当明确的内容。6、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答: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7、对被征收房屋实施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如何确定?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
37、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8、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答:(一)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二)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三)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
38、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四)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9、被征收房地产评估方法应当如何选取?答:(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二)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三)可以同时选用两种
39、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10、同一征收项目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评估工作时,应当如何统一评估标准?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11、
40、信访条例确立的信访工作原则是什么?答:信访条例把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指导原则。为了落实这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信访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确立了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具体原则: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责任原则。12、“依法、就地、及时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主要包含哪些要求?答:(1)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2)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疏导群众情绪。(3)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知法、守法、依法
41、信访。(4)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原则。(5)责任原则13、信访渠道的作用表现在哪里?答:(1)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2)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作用。(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4)服务决策的作用。14、受理后的主要程序有哪些?答:(1)转送 (2)交办 (3)报请 (4)通报、报告制度。15、对于信访人提出的哪些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答 :信访条例的规定,对于以下四种情形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1)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2)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访事项。(3)信访人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4)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