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我局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财政所、单体本局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第四条 内部控制目标:(一)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四)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