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教师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省特级教师、*市第一层次领军教师考核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师德模范*15分师德考核(10分)师德考核优秀计10分,合格计8分。综合性荣誉(5分)学年度获省级及以上、市级综合性荣誉的分别计5分、4分,同年不同类可累计加分。岗位贡献*45分岗位工作(30分)1.学年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0分,不满工作量计5分。2.工作成效:由所在学校(单位)根据本学年度教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优秀计15分,合格计10分。3.学生评教:两个学期学生评教的平均值位于全校教师前40%计5分,40%80%计3分,后20%不得分(根据学校情况、领军教师和学科特点自行设计评教调查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5分)1. 学校(单位)内师徒结对并有效指导,计5分;结对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比赛在县级及以上获奖的加2分(不累加)。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承担学校课后服务(每周2次及以上),高中教师承担晚自修值日(每周1次及以上),计3分。3.担任学校(单位)班主任、教研组长、段长、行政干部等工作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