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投资50万以下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承发包行为,源头预防工程发包腐败,推进承包商诚信体系建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50万元(不含)的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20万元(不含)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相关服务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类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二、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单位基本条件(一)备选承包商申请入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自愿入库申请表;2.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3.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类别相对应的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具有良好财务状况;5.具有良好信用,无处于有效期的行政监督部门不良行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重庆、信用X)上查询信用等级一般及以上企业;6.近3年内工程业绩证明(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7.拟在X镇内参与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