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相关要求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2*5号),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力争202*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2*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市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二、主要任务(一)明确债务偿债主体,及时化解一类债务。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区)政府对本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