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经济开发区项目入驻全程包办服务运行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发区发展环境,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142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98号)、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六政202*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经济开发区建立项目入驻园区全程包办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审批事项规范、高效、便捷办理。加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力量,组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四个临时办公室,全程代办区内企业的审批审核等事项,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的便利化审批方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济开发区内企业项目审批、审核事项的初审,统一报区直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核、备案)。第三条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经济开发区分别牵头上述四个临时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在经济开发区办公),具体承办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