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一、监督抽查对象(一)学校卫生接收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中小学校及高校任务单数10户(详见附表1);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为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二)公共场所卫生接收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等公共场所任务单数4户(详见附表2),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正常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接收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1户;随机监督抽查30%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10家二次供水单位(详见附表3)。(四)涉水产品接收辖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单数1户;在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涉水产品监督检查(详见附表4)。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