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 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功能,推动城市更新。(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业主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安防等公共服务水平,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区。2.坚持政府主导,业主广泛参与。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发动业主广泛参与,形成“市级统筹、县级负责、街道组织、业主参与”的工作机制。3.坚持精准施策,调动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