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管理,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以指导基层和服务留守儿童为重点,积极做好留守儿童的各项保障工作,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他们的教育普及率和教育质量。二、工作目标(一)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将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适当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解决留守儿童寄宿上学问题。保证全县留守儿童中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率达到规定标准。(二)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重视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开展特殊的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家庭教育缺失,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