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9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村发 2017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强村富民为目标,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的原则,创新经营理念,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的机制,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发展机制,多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实现试点村集体经济年收益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共同增收,为引领和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累经验。三、扶持对象及申报条件(一)扶持对象:包括村委会、村集体组织、合作社等,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二)申报条件:乡镇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强烈试点意愿的;有一定工作基础,村级组织凝聚力强、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要求,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