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管理,提升我县小型水库管理的整体水平,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我县现有小型水库95座,其中小(1)型12座,小(2)型83座,控制流域面积212.07平方公里,总库容0.4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27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6.5万亩。二、工作目标全面理顺95座小型水库管护机制,建立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符合我县实际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全县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工程安全。三、工作任务(一)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我县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安全负总责。县属的小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其指定的相关部门作为水库管护主体;各有关乡镇、经济开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乡镇、经济开发区作为水库管护主体,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理;非水利行业所属的国有小型水库,由其主管部门确定水库管护主体;个人、企业单位投资并拥有产权的小型水库,由产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