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培训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供销社系统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参照*县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供销社系统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三)本制度适用于东合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合公司)、基层社、下属企业。(四)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二、计划和备案管理(一)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东合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或县供销联社党组会议批准后施行。(二)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项目的,报东合公司或县供销联社主要负责同志审批。三、开支范围和标准(一)本办法所称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