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创业大学生涉农领域生产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为满足乡村振兴和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高素质人才需求,鼓励大学生返乡干事创业,加大对在农业生产领域返乡就业创业大学生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发展,根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战略,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引领涉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发展、农民全面进步。二、扶持条件第一条申请人必须是202*年1月起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第二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第三条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休闲农业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产业达到一定规模,设施装备、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科技意识、市场意识、管理意识、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第四条生产经营土地承包或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土地承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