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用基金的提取和账务处理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用基金概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医疗行业事业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用基金科目下设置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共三个明细科目,用来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根据医疗业务收入和医疗业务盈余提取的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务会计的专用基金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三类,而与之对应的预算会计的专用结余则只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两类。因医疗风险基金为按财务会计收入类科目金额计算提取计入当期费用的基金,所以预算结余类科目中不会体现。原制度下的科研培训基金在政府会计制度中未曾提及,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科目核算体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业务分为三大块,即医疗、公共卫生和科教。鉴于此,原制度的科研培训基金核算内容可以放到科教这一块来核算,或在发生培训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医疗业务活动费用。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