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023)(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盘活空间,提升工业用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对“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三类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02*2023年收储再开发500亩,完成竣工限期投产150亩,补签项目投资合同1000亩,工业用地产出效益明显提升,每年净增“小升规”制造业企业8家以上,全县规上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年均提升25%以上。二、认定标准1、“用而未尽”项目指在合同建设期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工业用地:(1)实际开发建设容积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2)土地开发建设面积比例达到1/3以上但不足70%的。(3)用地范围内未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达到5亩(含)以上的。(4)项目(含经批准分期实施的)未经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验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2、“建而未投”项目指合同建设期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工业用地:(1)土地开发建设面积符合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