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一、适用主体本指引适用于县级及以下交通运输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主体包括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他依法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二、重点公开事项(一)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重点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信息;农村公路项目和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管和养护管理信息;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等。(二)道路运输:重点公开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站、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经营资格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及途经线路备案等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相关服务信息等。(三)水路运输:重点公开港口经营许可、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水路运输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