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根据*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第一部分 申报条件和材料一、基本要求(一)基本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称号类除外);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限制性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三)奖补要求1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信息化企业(不含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2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