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工作自查报告根据*要求,*县县教育局围绕评估内容和自身实际,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教育基本情况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1所,其中民族寄宿制中学1所,民族寄宿制小学1所,乡(镇)寄宿制小学6所(乡镇附属幼儿园6所),民办小学1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1所,机关幼儿园1所。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6744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013名(小学3715名,初中1298名),学前教育幼1117名,职业教育学生614名。现有教职工585名,其中专任教师359名(其中在编教师261名,安置47名,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师41名,政府购买服务编外音体美教师10名),工勤人员219名(其中在编8名)。教育系统共有党支部10个,中小学党组织覆盖面达到100%,党员117名,党员占教职工总数的19.66%。二、各项指标任务自查自评情况对照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工作一级指标内容5项、二级指标20项、三级指标50项指标,我县自查自评得分为96分。详见下表:县(市、区)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