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供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工业项目供地程序,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开发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划分,一期、二期主要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纺织服装为主的相关产业;三期主要以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或为快递物流智能装备制造配套的相关产业;食品工业园主要以食品深加工等相关产业。第四条供地基本原则1.空间集聚原则。项目应符合园区空间规划布局要求;2.效益优先原则。项目应符合园区投资强度、亩均效益要求;3.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应符合园区土地利用最大化要求;4.产城融合原则。项目应符合园区功能布局管理要求。5.安全底线原则。项目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相关要求;第五条供地要求1.新供地项目及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必须与县政府或政府委托的部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2.优先保障首位产业用地,规模以上首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