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敬老院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试行)1、*县敬老院管理制度敬老院学习和会议制度一、每月15日为集中学习日,由院长组织管理人员和院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敬老院规章制度和老人守则。二、每周星期一召开管理人员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三、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公开会,将财务收支、院务管理等情况,向管理人员和院民进行通报。四、每月召开一次好人好事评选会,评选出“优秀管理员”和“五好院民”,并在院务公开栏展示,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五、每半年开展一次管理人员民主生活会,总结工作,交流思想,评议组织纪律观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取得改进作风、促进团结的效果。敬老院管理人员考勤制度一、管理人员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管理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日上午和下午各签到一次。签到不得代签,未签、代签均视为旷工。三、管理人员无故旷工,每天按日均工资2倍扣除绩效工资。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扣除全月绩效工资。月旷工累计超过7天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