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镇大清流河流域河面漂浮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大清流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改善大清流河水体水质,打造大清流河流域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按照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对大清流河干支流水白菜、水葫芦、浮萍、竹木枝丫等影响水质漂浮物及时进行打捞,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长效清漂机制,做到“清早、清小、清净”,杜绝二次污染。建立专业清漂队伍,创新作业方式,不断提升清漂打捞作业效率。二、整治原则大清流河流域清漂工作按照专业化、定期化、绩效考核、统筹协调及安全的原则,由镇政府以购买劳动服务的形式清漂。三、整治范围境内大清流河流域干支流(关胜河、垮河堰河、黄家河及其支流、黄桷堰河)及其左右岸、水冲水库。四、清漂工作内容及要求清漂内容为:河道范围内的竹枝、树丫、杂草、白色垃圾、浮萍、水葫芦等影响水质的漂浮物。对于因特殊情况造成的倒塌大树木、大量竹子、浮萍等个人无法清除需要政府安排的由清漂人、河长或村(社区)提出,经镇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清漂工作按照“谁清漂,谁负责清运”的原则对清理上岸的漂浮物进行处理。五、职责分工1、镇河长办:负责全镇清漂工作的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