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宁教发20166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实际,现制定*市*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为指导,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二、基本原则(一)鼓励支持,正确引导。坚持全方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配套政策,引导*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培育优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资源,优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环境。(二)分类管理,积极扶持。建立分类管理基础上的差异化扶持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扩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自主权。(三)依法办学,从严治教。贯彻落实国家、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