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鳗鱼养殖业健康、稳定、持续、和谐发展,根据*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谁排污谁治理、达标排放、超标关停”的原则,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打好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确保在 20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所有鳗鱼养殖企业整治工作,养殖废水排放执行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中的二级标准,氨氮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二、整治对象全县所有鳗鱼养殖企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全县不再审批新的鳗鱼养殖项目。三、整治时间从202*年8月20日起至202*年12月31日止。四、实施步骤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调查摸底阶段(202*年8月20日至9月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