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我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5号)、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任务分工(交安委2022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