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县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年8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专项清查整治。清查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杜绝简单“一刀切”做法,落实长效机制,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超越、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二、清查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建制村(含自然村)的在建房屋(包括新改扩建住宅和非住宅类房屋)和城乡结合部的村改居后仍按农村建房管理的社区在建房屋。全县既有农村房屋参照在建房屋同时开展“回头看”工作。三、整治内容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