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加快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活动,经支队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生命与安全同在,预防与防护并重”为主题,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为主线,通过开展整治工作,实现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自我约束驾驶习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秩序,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终达到全社会安全发展、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的总体目标。二、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张大农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基层交警大队大队长、支队各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