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会议精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建设标准(一)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名称:制作吊牌或方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2.主要服务内容( 1 )解答法律政策咨询。( 2 )受理、调解矛盾纠纷。( 3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受理、初审法律援助申请。( 5 )指引、协助群众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 6 )受理群众的投诉、意见、建议。( 7 )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 )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3.基本场所设施工作站原则上依托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拥有独立成栋用房的,设置在司法所一楼;没有独立成栋用房的,选择设置在司法所办公区域。如司法所用房紧张,仅有12间办公室的,可以依托镇、街道“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工作站各办公室应充分利用好现有办公设施设备,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