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网格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网格员(以下称网格员)服务管理作用,调动网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县网格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目标。进一步规范网格员职责任务,明确网格员身份及定位。结合网格员职责清单,明确网格员在网格内发现、收集和报告问题隐患,采集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代办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排查安全隐患,调解矛盾纠纷,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任务。第三条考核原则。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衡量网格员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完善“职责明晰、管理精准、服务高效”的网格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网格服务管理水平和网格居民的满意度。第四条考核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南梁台子管委会、京星农牧场。第五条考核对象。按照县农村网格员管理办法由村民小组长担任的网格员及聘用的农村社区网格员。第二章考核的实施第六条考核内容。(一)综合履行各项职能,全面采集网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