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一、基本概念(一)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1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2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一、基本概念o 3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o 4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o 5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一、基本概念(二)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三)职业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职业照射是指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一、基本概念(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所患的放射性疾病。分类:按射线的作用方式和来源分为外照射放射病和内照射放射病;按受照剂量的大小、作用时间的长短和发病的急缓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放射病;按受照范围的大小和部位的不同分为全身性和局部放射损伤等。 一、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