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培训资料 开路先锋 二一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宣 讲勇于跨越 追求卓越 中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培训资料开路先锋 中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主 要 内 容一、总 则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三、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四、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六、法律责任 勇于跨越 追求卓越 中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培训资料开路先锋 中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下同)由国务院颁布第466号令(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由温家宝总理签发),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是国家现行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最高法律文件,根据目前公司爆破施工实际情况,摘录了有关爆破作业单位的相关条款,供大家学习和了解。勇于跨越 追求卓越 中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培训资料开路先锋 中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一、 总 则 第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