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消防器材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方(甲方):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销售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就消防器材设备进行采购的货品交易。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设备内容及价款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表所示:消防器材设备报价单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参考品牌综合单价(元)1 防毒面具 XHXLC40 个 友安 38 2 疏散指示灯 个 三雄极光3 应急灯 个 三雄极光4 安全出口灯 个 三雄极光 5 ABC 干粉灭火器 2kg 个 桂安 6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个
2、 桂安 27 手提式二氧化碳 灭火器 3kg 个 桂安8 推车式干粉灭火 器 35KG 个 桂安9 灭火毯(碳纤维) 1M*1M 个 友安10 消防水带 65 型*25M 条 金佐 11 消防栓(装消防水带的消防箱)高 63CM;宽 43.5CM;厚 22.5CM个 桂安 12 消防栓(装消防水带的消防箱)高 80.5CM;宽 66CM;厚 24CM个 桂安 13 消防箱(装灭火 器的消防箱)高 80CM;宽 34CM;厚 20CM个 桂安 14 消防箱(装灭火 器的消防箱) 高 56CM;宽 34CM;厚 19CM个 桂安 15 消防箱(装灭火 器的消防箱) 高 67.6CM;宽 30CM;
3、厚 20CM个 桂安16 消防箱(装灭火 器的消防箱) 高 56CM;宽 34CM;厚 19CM个 桂安 17 消防箱(装灭火 器的消防箱) 高 75CM;宽 34.5CM;厚 20CM个 桂安 18 消防战斗腰带 条 得利19 手提式二氧化碳 灭火器 2kg 具 桂安20 二氧化碳推车式 灭火器 24kg 台 桂安21 泡沫灭火器 3L 瓶 桂安 22 灭火器箱(含两个逃走面具位) 422 落地式 个 恒安 323 灭火器箱 42 落地式 个 恒安 24 消防长斧 把 得利 25 消防短斧 把 得利26 消防头盔 顶 得利27 消防服 件 得利28 消防手套 双 得利 29 消防水鞋 双 得
4、利 30 消防战斗服 套 得利31 双背高空安全带 条 得利32 消防安全钩 个 得利33 消防安全绳 长 50m 条 得利 34消防强力探照灯(手提式 LED 防水防爆)套 光惠士、晶 全 35 消防直流水枪 65 型 支 高邮 36 消防软管卷盘 长 20m 个 桂安 37 钢质消防器材柜高 1.8-1.9m;宽 0.8-0.9m;厚 0.4-0.5m个 桂安 以上价格包括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人工费、运输、质保等费用以及17%增值税,质保期 2 年。2、甲方根据设备清单要求乙方更新相应设施设备部件,数量以实际更换量为准,金额按合同所列单价计算。本合同结算价款总额不得超4过甲方年度核
5、定的相关科目预算金额。第二条 交货期限、方式与验收1、乙方应自付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将设备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设备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责任。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前完成合同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工作。设备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广州市南航所属的楼宇、物业、场所等。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型号等必须与本合同设备清单中提出的要求一致。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
6、责任将由乙方全部承担。4、乙方交货时,应当将设备目录、品质证书、装设执行、使用手册和维修手册等相关资讯与资料交给甲方。5、自乙方发运设备至甲方验收设备完毕的期间内,设备风险由乙方承担。6、乙方交货的内容是根据本合同指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质量、技术保证提供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若乙方提供与上述要求不符的产品,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51、付款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供有最终用户签收的设备交货确认单及对应供应量的全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开票信息如下: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2、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数
7、量及金额,一次性支付。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全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户签收证明支付全额货款。本合同所列货物款项在甲方验收合格及乙方提供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转账方式汇至乙方银行账户。第四条 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封样标准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由乙方负责。2、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1 日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20 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第四条第 2 款执行。4、乙方于甲方指定交货之日因乙方的原因无法交货
8、,甲方有权以合理的条件购买替代产品。购买替代产品的价款与不交货部分合同价款6的差额为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按本款的约定赔偿甲方损失。无论甲方是否购买替代产品,乙方应当按不交货部分的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交付的设备经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拒绝签发设备交货确认单 ,并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七日内有权向乙方提出选择以下解决方式:(1)拒收设备;(2)若甲方仍愿意购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设备品质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甲方的损失等原因,减少设备价款;(3)要求乙方限期替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和品质的新设备,并承担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4)甲方可以解除合
9、同并请求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第五条 保修服务和技术支持1、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提供贰年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故意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2、保修期内,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合同产品发生故障或运转不灵,甲方应首先拨打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热线,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在无法利用电话技术支持排除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解决,直至故障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止,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不超过 2 小时。3、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第六条 其他7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截止 2019年 12 月 31 日。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