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pt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454888 上传时间:2019-02-28 格式:PPT 页数:63 大小:52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pt_第4页
第4页 / 共63页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ppt_第5页
第5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模式l版权法保护1976年,美国修订版权法,明确规定对计算机程序给予保护1978年, WIPO公布 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条款 1978年, WIPO又提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约 草案1983年, Apple公司诉 Franklin公司1991年,欧盟发布保护计算机程序指令1991年,我国颁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2001年修订1994年, WTO“Trips”协议规定将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字作品予以保护l专利法保护要符合新颖性、独创性、实用性我国专利法不保护计算机程序本身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与硬件一同受到保护l商业秘密法保护主要保护源程序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2002年 1月

2、 1日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软件著作权第三章 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 立法宗旨 】 (略) 第二条 【 软件 】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l源程序l目标程序是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l程序设计说明书l流程l用户手册等第三条 【 术语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软件的目标程序与源程序,属于同一作品;(二)文档(略);(三)软件开发者,是指 实际组织开发 、直接进行开发 ,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 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 独立完成软件开发 ,并对软件 承担责任 的自然人。(四)

3、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 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四条 【 保护条件 】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独创性 要有载体第六条 【 不予保护的对象 】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 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等。

4、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 9条第 2款规定: “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 ”第七条 【 自愿登记原则 】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 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第二章 软件著作权第八条 【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

5、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例外:第 16条 3)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例外:第 16条第 2款)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