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我县于201*年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规定,202年需进行复审。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复审,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委、县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策部署,以“医疗卫生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高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配置中医药卫生资源,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推动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二、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国家级评审),结合我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力争今年通过专家组复审。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面细致的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设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