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查清我区政策性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2*1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清仓查库范围和内容本次大清查的范围包括所有区级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具体内容如下:(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检查区级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帐的帐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帐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区级储备成品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质量合格率。(四)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2*年度区级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