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评分细则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第一条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鼓励创先争优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第三条考评对象为全区各级国家机关,重点是具备执法权的各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第四条每年度集中考评一次。考评年度时间段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五条考评工作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下,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分级组织实施。第六条考评主要从组织领导及保障、系统内普法、管理服务对象普法、面向社会普法等方面进行,重点包括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第七条考评采取平时考评与年度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步聚:(一)任务申报。考评年度的第一个月内,被考评对象根据主管部门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报区司法局备案。(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