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汲取近期仓储火灾事故教训,着力提升行业消防监管和企业消防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仓储物流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提升仓储物流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水平。二、整治对象和范围(一)各类棉花制品或原粮储存、转运场所;(二)各类成品油(汽油、柴油)仓储油库;(三)各类物流企业(含冷链物流)及仓库;(四)各类快递企业集散中心、分拣中心、营业网点和员工集中住宿场所;(五)各类供销、粮食、邮政系统直属仓储场所;(六)各类大型仓储、物流产业园区。三、整治重点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