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高成长即“双高”企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的培育力度,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创新主体,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全区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坚持“企业创新主体、政府服务保障”的培育理念,着力培养发展一批高新技术、高成长的“双高”企业,推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力争全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500家以上,高成长科技企业达到200家以上。三、认定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