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为切实有效解决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通道不畅、占用、堵塞等问题,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及时有效处置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九号),决定试行*区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一、指导思想以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为主要目的,按照先试行、后推广的方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合理、高效,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住建、规划、城管、交运、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努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和联动机制的建立完善。三、主要内容(一) 建立定期会议协商协调机制由区消防联席会议牵头,定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