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实施方案为提高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系数,减少电动车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等相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加大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推广力度,力争在202*年前完成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基本普及,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二、职责分工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增设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具体分工如下:安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增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报表,总结经验成效,全面推动实施,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工作督查检查,对实施缓慢、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问责意见。消防部门:负责制定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设置场所的建设标准和安全使用规范,会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