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力和运行效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优化协调高效,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池法办发202*15号),决定建立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一、清单适用(一)指引清单适用范围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要求和法治建设工作规划计划中,对以下情形的重点工作,向各乡镇各单位作出指引,指导抓好实施工作。1.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法治建设重大活动;3.内容复杂、实施难度较大的工作事项;4.完成时间紧、要求标准高的工作事项;5.创新性、探索性的工作事项;6.上级机关及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或交办的,需要及时完成的工作事项;7.县委依法治县办认为需要作出指引的其他情形。(二)提醒清单适用范围根据各乡镇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