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志愿者积分管理及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志愿者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区科技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志愿者为通过区科技志愿服务队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正式注册的科技志愿者。第二条中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是全区统一的科技志愿者注册管理网络平台,是记录全区科技志愿者服务情况的载体。第三条全区科技志愿服务活动都应通过区科技志愿服务队发布科技志愿服务活动信息,招募参加活动的科技志愿者,活动结束后由区科技志愿服务队通过在线平台对科技志愿者参加活动情况进行及时确认,由电脑系统自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第四条科技志愿服务积分主要根据科技志愿者参加科技志愿服务时长累积产生,一般情况下,科技志愿者每服务1小时积1分。计时范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每次服务时间低于0.5小时的,累计满1小时再计服务积分。对于可计时的急难险重科技志愿服务项目适当给予加分。第五条区科技志愿服务队根据科技志愿者服务积分建立星级评定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