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一、联合抽查时间202*年9月至10月。二、联合抽查方式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校车联席办”)将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对配备校车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抽取辖区内有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比例不低于5%。三、检查具体事项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一)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是否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使用标志,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是否存在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等情况,每半年进行1次安全技术检验,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未投保强制责任险、本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等违法行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