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格局,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二、考核内容(一)氛围营造。利用报纸、电视、宣传屏、自媒体、小区和交通枢纽公益广告等各种广告载体,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二)平台宣传。充分运用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宣传平台,通过报纸、电视、客户端、网站、政府发布、学习强国、省市、县部门宣传平台等开展宣传,展示分类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分类影响力。(三)典型宣传。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为主题,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四)反面曝光。通过设立曝光台等形式,主动对不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和曝光,形成有效威慑。(五)精准宣教。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宣教队伍,培养宣讲骨干,对不同受众因材施教;组织开展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培训。(六)强化学校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内容,联合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面向学生的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等主题教育或实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