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实施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文件精神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实施一批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扶贫项目,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提高贫困村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二、项目安排我县202*年第二批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建设,共计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直达资金)307万元(详见附件)。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建设。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乡镇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做到“一个项目、一本台账、一名责任人”,项目所在村要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强化项目质量、进度等工作的监督。(二)加强项目管理1.乡镇为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请相关乡镇在202*年7月31日前将项目的立项、设计和预算报送至县扶贫办*处汇总(手机号码:);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20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项目必须在202*年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必须在202*年12月31日前整理齐全;项目资金必须